發布日期:113年10月29日
受中度颱風康芮影響 台東縣府劃定限制管制區29日17時30分起生效 民眾勿進入 違者將予以重罰
今年編號第21號的中度颱風康芮暴風圈正持續朝台灣東南方外海接近,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縣府自29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並自17時30分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根據中央氣象署網站資料,颱風康芮今天下午5時位置約在鵝鑾鼻東南方720公里海面,以每小時14公里速度,向西北進行,預估其暴風圈正逐漸朝巴士海峽接近,對巴士海峽及台灣東南部海面將構成威脅,海上警戒區域包括台灣東南部海面(含蘭嶼、綠島)、巴士海峽航行及作業船隻應嚴加戒備。饒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至大武山區(含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魚等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13年10月29日17時30分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立即強制縣內各港口(泊區)大陸船員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陸上警報發布),由海巡單位執行各商、漁港(泊區)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另,管制公告於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撤除時自動失效。
供稿單位:台東縣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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