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聞台北市北市第四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宣導奏效 柴油車、機車違規件數皆降

北市第四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宣導奏效 柴油車、機車違規件數皆降

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

發稿日期:11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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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市民生活環境品質,臺北市政府持續推動空氣品質維護區政策。第四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已於115年1月正式施行,擴大管制南京東路、仁愛路及信義路(西至中山南北路、東至復興南北路)東西向車道,歷經114年整年度多元管道與方式宣導後,管制成效逐步展現。統計115年1月,柴油車未符規定件數為2,622件,較114年1月大幅減少41.2%;機車未符規定件數為6,101件,亦較前一年同期下降24.4%,顯示宣導成果顯著。

臺北市環保局表示,第四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路段於115年1月至6月為勸導期,針對進入管制區內之違規車輛,將寄發勸導通知書提醒車主儘速改善;自115年7月1日起,凡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未符合相關管制規定者,將依法直接裁罰,每次罰鍰新臺幣500元至5,000元不等,提醒車主務必及早完成排氣檢驗或取得相關標章,以免受罰。

 環保局說明,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對象包括,出廠滿5年的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須取得柴油車優級自主管理標章;出廠滿2年的施工機具,須取得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出廠滿5年的燃油機車,則應完成當年度排氣定期檢測。柴油車可至各縣市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檢驗取得標章,為避免車輛檢測時間過於集中,造成檢測站壅塞無法檢驗而受罰,該局提醒車主務必儘早安排檢驗、取得標章;燃油機車可就近至合格排氣檢驗站檢測;施工機具可洽各縣市環保局免費檢測取得標章。相關管制規定與檢驗資訊可至「空氣品質維護區網站」查詢。

為降低政策推動對用路人的影響,環保局自114年起即於第四期空品維護區周邊設置告示、標示及提醒牌,並透過張貼海報、設置宣導文宣、併同寄送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通知、電子跑馬燈、電子媒體、廣播、車體廣告、路燈旗、專屬網站及廣告投放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同時周知各縣市環保局、相關公會、售(租賃)車商,並請監理機關及代驗廠協助宣導。長達一年的充分宣導,不僅讓車主有充足調適空間,也有效降低執法初期的衝突與違規情形。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為改善並提升臺北市空氣品質,該局自110年起陸續針對13處柴油車進出熱點劃設,113年起由點擴大到線,管制新生南路至松江路路段,該路段涵蓋校園、醫療院所、公車專用道與自行車道等,以守護學童、通勤族與單車族群的呼吸健康。另經統計空品維護區內柴油車優級標章取得率與機車完成排氣檢測率均已超過99%,且管制區內PM2.5濃度改善最高達39%,顯示空品維護區政策推動以來已展現明顯成效。

環保局提醒,目前未符合規定車輛中,高達6成來自外縣市,呼籲廣大車主及市民朋友,不論是否居住於臺北市,只要有進入管制區域之需求,皆應儘速完成排氣檢驗或取得標章,共同打造更清新的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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