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聞基隆市有納保官協助真好 納稅者權利保護沒煩惱!

有納保官協助真好 納稅者權利保護沒煩惱!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自106年12月28日正式實施至今已逾6年,基隆市稅務局設有2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提必要之服務有助於納稅者依法納稅之權利。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由於稅務法令繁雜,民眾往往不能充分瞭解,常對稅務局所核課之稅捐表示異議,為落實「課徵者有理、納稅者心服」,納保法第20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之協助,並以任務編組方式指定專人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辦理下列事項: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務爭議案件溝通與協調。二、受理納稅者申訴或陳情,提出改善建議。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行政救濟時,提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者對於稅捐稽徵機關調查程序或行政救濟階段有爭議時,可向局申請納保官進行溝通、協調,稅務局已將局納保官姓名與連絡方式公告於該局網站及財政部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民眾可至該專區查詢相關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稿連絡人:稅務管理科  王秀琴

聯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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